关于临时调整2008年度院(校)教学资助项目经费拨付方式和使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08浏览次数:872

各位老师:

由于今年政府对学院(校)日常教学经费试行零预算管理办法,为保证我院各教学资助项目能够顺利完成,经学校同意,我校2008年度教学研究资助项目经费拨付方式做临时调整,除教学团队和精品课程项目外,其他项目第三期经费连同第二期经费(经中期检查合格后)提前一次性下拨给各项目(组),各项目(组)可以一并使用。对教学资助项目后续管理要求如下:

1.      对能够提前结项的资助项目,按照原来办法,要求在20081215前提交结项申请表和结项佐证材料,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下拨剩余资助经费。

2.      对需要按原定建设计划完成的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081210日前亲自到教务处与学校签订书面的《项目完成承诺书》,教务处将依据《项目完成承诺书》下拨剩余资助经费。

3.      各项目(组)务必在20081225日前分别到师大或旅专财务处销账。

4.      教学团队和精品课程项目可以按原定建设计划进行,但经费最后使用期限调整为20091225

5.      学院(校)对在旅专报销的教学资助项目经费使用进行了部分修改,内容通知如下:“其他”类中“差旅费”允许用公共交通卡充值发票报销,但出租车票须以现金支付的发票报销;“信息费”允许用项目组成员实名制手机充值发票报销。其他要求不变。

6.      教务处教学资助项目管理办公地点:院(校)本部行政楼210室;联系人:刘一荻,联系电话:57126207

 

 

教务处

200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