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领导同意,院(校)人事小组审议、院(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朱有嘉定为正科级。
现进行公示,各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可向院(校)组织人事处反映。
电 话:57126265
EMAIL:shenyf@shnu.edu.cn
联系人:沈亚芳
公示期:
院(校)组织人事处
经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领导同意,院(校)人事小组审议、院(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朱有嘉定为正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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