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建设“上海旅游专家库”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10浏览次数:801

学院(校)各有关教师:
上海市旅游局教育处决定本着“自愿参与、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由华东师范大学旅游学系承担建立上海市旅游专家信息库。
请学院(校)副教授以上相关教师、有关教师根据旅委的通知要求积极参与申报入库。
申报入库的教师须填写《“上海旅游专家库”专家候选人信息表》(“候选人信息表”见附件)。“候选人信息表”电子稿请报学院(校)组人处邮箱:shenyf@shnu.edu.cn 
联系人:付晶   电话:57126295
特此通知。请互相转告。
 
附件一:关于建立上海旅游专家库的通知
附件二:上海旅游专家库候选人信息表
 
学院(校)组人处
2009年3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