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学资助和奖励试行办法》〔旅院(校)字(2007)第16号〕和《关于政府重大项目申报与建设劳务经费配套的暂行规定》(沪旅院(校)会字(2008)第10号)规定,拟对2007、2008年符合上述教学奖励条例的相关教学成果、获奖成果、政府重大项目等进行奖励。现公示如附件: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2009年3月20日,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刘一荻,联系电话:57126207,办公地址:旅专行政办公楼210室。
教务处
2009年3月13日
附件:2007、2008年教学奖励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