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学生赴韩国汉阳大学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16浏览次数:955

根据我院(校)和韩国汉阳大学旅游学部关于学生交流的协议,我院(校)将于2009年9月选派两名学生作为互换交流生赴韩国汉阳大学学习。学习时间为一学年即2009年9月——2010年7月。汉阳大学为我院(校)选派的学生免学费,每月提供生活费18万韩元,免费提供国际语言学院及国际学部的(英语专用)课程。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必须具有一定的韩语基础;
2)        学习优良,英语水平较高者者优先;
3)        现为专科07级应用韩语、旅游管理、旅游英语、酒店管理专业,本科07级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在读学生;
4)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5)        能负担赴韩交流学习的相关费用。
 
二、报名、选拔时间
3月17日4月8日      学生从学院(校)网页下载报名表,填写后交外办(奉贤旅专行政楼311、312,57126269)
4月9日4月10日 外办组织测试
4月11日4月17日        公示候选人名单
4月20日             与学生签定有关协议,办理出国手续
三、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1、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有权申请作为交流学生的候选人,有权享受公派学生交流有关协议的优惠条件。
2、    承认在汉阳大学期间学习的经我院教务部门事先认可的课程学分。
3、    由汉阳大学提供学习证明。
4、    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5、    学生有义务遵守接受方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接受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公派出国协议的有关规定。
6、    学生有义务在国外努力学习,完成预定的留学计划。在外留学期间应主动保持与辅导员的联络,每三个月向外办和学工办报告一次学生生活情况。学生必须按期回学校,回校后即向外办报道,将学习总结等材料交外办。
 
四、准备2寸护照照片6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外办协助本人自行办理护照、签证等相关证件。
 
五、费用说明
1、    正常交纳学院(校)的学费。
2、    交纳留学基金(公派自费为20000元人民币,公派公费只需交15%,即3000元,以是否得过一二等奖学金为标准划分公费和自费)。
3、    为韩国学生预存十个月生活费,每月1200元人民币,合计12000元人民币。
4、    为韩国学生预订留学生宿舍(十个月),入住外宾楼或者学思园(每天50—80元人民币),每月1500—2400元人民币,合计15000—24000元人民币。
注:对方学院也为我院(校)学生安排住宿,每月支付我院(校)学生每人每月18万韩元,即约1440元人民币的生活费。
 
 
 
 
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2009年3月16日 
 
附件:学生公派出国/出境报名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