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各教学资助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院)《教学资助和奖励试行办法》〔旅院(校)字(2007)第1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获得2008年度校(院)级教学资助的项目开始结项验收工作,请(除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外)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办法》要求,以及原申请表中的建设目标、考核指标及考核方法,按照目前项目建设实际,认真填写《2008年度教学资助项目结项与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教务处将根据《2008年度教学资助项目结项与验收申请表》内容,结合各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进行验收。对结项验收不合格和未能如期完成或完成质量不达标的项目,学校(院)将视情形给予该项目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仍未能通过结项验收,将取消已有的资助并限制其申报2009年度学校(院)教学资助项目的资格。
请各项目负责人在5月8日前将《2008年度教学资助项目结项与验收申请表》报送教务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佐证材料。
报送地点:旅专行政楼210室 联系人:刘一荻
联系电话:57126207 Email:lydiayd@shnu.edu.cn
附件:《2008年度教学资助项目结项与验收申请表》
教务处
2009年4月20日
附件:
项目验收表.doc (37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