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四”青年节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29浏览次数:674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上师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院(校)实际情况,特对我院(校)“五四”青年节作如下安排:
154上午不放假;
254下午停课,由各部门自行组织青年节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3、各部门参照执行。
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工作。
 
 
                     
旅游学院(校)办公室
2009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