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师范大学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住房制度改革补充办法》的规定,现将我校在职教职工本次申请住房补贴的基本情况进行第三榜公示(张贴在校(院)办公楼底楼公告栏处)。
公示时间:10天,从即日起至2009年5月22日止,欢迎广大教职员工进行监督(意见箱设在1号办公楼资产处门口)。
特此公示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二OO九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