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编制校(院)通讯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01浏览次数:443

各单位:
 为方便工作联系,学校(院)将重新编制通讯录。为推进和完成这项工作,请各单位汇总本部门教职工信息,填好“通讯录表格”(附件1)后,于9月11日(周五)前以电子稿方式报送校(院)办(E-mail:sit@shnu.edu.cn )。
另:请中层干部在填写E-mail时,除继续提供原有电子邮箱外,同时提供个人的MSN邮箱;如没有MSN,请按照“申请MSN步骤”(附件2)操作申请。
 
校(院)办
200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