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方案》的要求,学校(院)要认真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梳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各部门要在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认真分析总结现有各项规章制度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审慎稳妥地开展部门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
二、科学合理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废”是指对于内容陈旧、操作性不强,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原有规章制度要废止执行;“改”是指对于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存在明显漏洞,作用发挥不好的规章制度,要进行修订完善;“立”是指对于现实工作需要而尚未建立的规章制度,要组织力量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限期制定。
三、任务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些重要制度的形成和出台,要经过科学论证、充分协调、民主决策等必要的程序,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程序的规范性。
1、9月11日以前,认真全面梳理本部门制订的规章制度,将本单位、本部门规章制度废、改、立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以书面形式(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文本的形式报送校办。
2、9月30日以前,各部门、各单位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局部的修改补充,提交学校(院)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实施。
3、10月15日以前,各部门、各单位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新的规章制度,提交学校(院)长办公会议通过实施。
4、10月30日之前,各部门、各单位将汇总整理好的所有改、立规章制度以书面形式(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文本的形式报送校办,由校办统一编印《学校(院)管理制度大全》(暂名)。
报送地址:学校(院)行政楼407室
报送邮箱:sit@shnu.edu.cn
联系人:袁怡琴
特此通知。
校(院)办公室
2009年9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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