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校(院)级教学资助项目结项验收以及2008年度部分校(院)级教学资助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17浏览次数:196

各系、部及各教学资助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院)《教学资助和奖励试行办法》(2009年4月9日校(院)长办公会议通过)(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对获得2009年度校(院)级教学资助的项目开始结项验收工作,同时对2008年度校(院)级教学资助的精品课程、教学团队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1、关于2009年度校(院)级教学资助项目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办法》要求,以及原申请表中的建设目标、考核指标及考核方法,按照目前项目建设实际,认真填写《2009年度教学资助项目结项与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教务处将根据《2009年度教学资助项目结项与验收申请表》内容,结合各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进行验收。对结项验收不合格和未能如期完成或完成质量不达标的项目,学校(院)将视情形给予该项目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仍未能通过结项验收,将取消已有的资助并限制其申报2010年度学校(院)教学资助项目的资格。
2、关于2008年度校(院)级教学资助的精品课程、教学团队项目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办法》要求,以及原申请表中的建设目标、考核指标及考核方法,按照目前项目建设实际,认真填写《2008年度教学资助项目中期检查表》,教务处将结合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请各项目负责人在12月30日前将《2009年度教学资助项目结项与验收申请表》和《2008年度教学资助项目中期检查表》报送教务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佐证材料。
报送地点:旅专行政1号楼105室        联系人:刘一荻
Email:lydiayd@shnu.edu.cn            联系电话:57126321
 
 
 
教务处
200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