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发〔2021〕3号
根据上海高校分类评价考核要求,为鼓励各单位更好激励学生参加高水平竞赛,为学校(院)争取荣誉,同时加强统一管理,提升参赛项目质量水平,结合学校(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参赛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团队及个人。
二、重大赛事范围
根据上海高校分类评价考核指标,经校(院)长办公会决议,纳入奖励的学生重大赛事分世界级、国家级赛事以及上海市级赛事共有近二十项,赛事清单列表见附件。
未纳入清单的赛事需校(院)长办公会同意后方可纳入奖励系列。
三、奖励等级及标准
(一)世界级、国家级赛事
1.特等奖100000元/项;
2.一等奖30000元/项;
3.二等奖20000元/项;
4.三等奖10000元/项。
(二)上海市级赛事
1.特等奖9000元/项;
2.一等奖8000元/项;
3.二等奖6000元/项;
4.三等奖4000元/项。
四、奖励程序
学生重大赛事奖励工作由学生处牵头实施,每年年底前完成该年度学生重大赛事奖励工作。奖励方案在全校公示,对经公示没有异议,或有异议但已在规定时间内核实调整的奖励方案,经分管校(院)领导审核,校(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
学生重大赛事奖励获奖团队及个人可申请校(院)长特别奖,但奖金不兼得。旅游学院研究生、本科生如果在上师大获取奖励额度等于或大于学院奖励,则不再奖励;如果奖励额度小于学院奖励,学院补足差额;如果师大不奖励,学院全额奖励。
获奖团队以团队名义申请奖励,并合理做好奖励分配;个人获奖者以个人名义申请奖励。
本规定自校(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执行,2020年取得奖项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个人和团体按标准进行补发。本规定解释权在学生处。
附件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学生重大赛事清单列表
序号 | 赛事名称 | 主办单位 |
1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教育部等七部委 |
2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共青团中央等五部委 |
3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共青团中央等四部委 |
4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
5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教育部等三部委 |
6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高等学校自动化类 教学指导委员会 |
7 |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 教育部 |
8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9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10 |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联合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
11 | “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 | 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 |
12 | 世界技能大赛 | 世界技能组织 |
13 | 中国技能大赛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14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教育部 |
15 | 全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 |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
16 | 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 |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MPA教指委 |
17 | 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大赛 | 上海市教委 |
18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 |
注:赛事清单源自《上海高校分类评价指标(试行)》,以及各归口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赛事。奖励范围包含以上赛事的上海市市赛。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2021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