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发〔2021〕19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繁荣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社团文化,促进学生社团发展,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规范化管理,为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提供规范的专项资金支持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社团主要活动经费来自于学校划拨的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以下简称“社团经费”),学生社团不得收取成员会费,原则上不接受校外资助,确有资助需要的,按照《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划拨的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由校团委在学校学生社团管委会的领导下合理配置使用。
第四条 学生社团挂靠单位负责审核社团经费的申请、预算和决算等情况,校团委负责社团经费的最终审批,并监督相关经费使用情况。
第二章 社团经费使用范围
第五条 社团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学生社团重大活动支持类、学生社团日常活动支持类、优秀社团奖励类。
第六条 社团经费申报条件
(一)学生社团重大活动支持类
1.由校团委主办的社团文化节、社团招新等全校范围内的学生社团活动;
2.学生社团代表学校参加由省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等主办的正规赛事、展演活动、交流活动或评比活动等;
3.学生社团承办的校级及以上具有较高水平、较大影响、参与范围较大的活动。
(二)学生社团日常活动支持类
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的符合本社团宗旨的、积极向上的、具有社团特色的日常活动,且参加人数超过社团成员二分之一及以上的活动,可以申请日常活动支持类经费。
(三)优秀学生社团奖励类
在上一年度社团星级评定中获评四星级及以上的社团,可申请优秀社团奖励类经费:
五星级社团:800元;
四星级社团:500元。
第七条 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不得用于以下支出:旅游、休闲、娱乐等活动,以及其他福利性消费支出(含以实物、有价票券等方式);借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之名,将经费挪作他用的支出等;其他不符合学校财务相关规定的情况。
第三章 社团经费使用流程与报销
第八条 学生社团应有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社长、副社长不得兼任财务职务。财务人员负责管理本社团账目、票据、社团资金等。
第九条 学生社团应制定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每学期通过社团社员大会向全体成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条 社团经费使用办法
社团经费的使用流程为“申报—垫付—报销”:
(一)活动支持类
1.重大活动的主办方在活动举办前一个月、学生社团在日常活动举办的当学期初向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提交活动计划书、经费预算表(含预算详细列表),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对申报活动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划拨经费额度,报校团委审定后反馈给相关负责人;
2.重大活动的主办方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根据挂靠单位反馈的划拨经费额度,在主管部门、挂靠单位、社团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相关活动,活动的资金支出由相关人员先行垫付,所有资金的支付凭证(支付截图、合规发票等)应留存好,财务人员应管理好相关凭证,并按时记账,账目要明确清晰;
3.重大活动结束后,相关负责人员凭支付凭证、活动材料等,填写报销单据,由校团委负责人审批后至学校财务处报销;
4.学生社团日常活动支出的报销,一般一个月进行一次,由相关负责人持支付凭证(发票背后必须有社团社长、副社长、财务等人员手写签名)、活动经费决算表(含决算详细列表)、活动总结材料(参加人员名单、活动文字总结、照片等)等至挂靠单位进行经费审核,挂靠单位审核通过后,统一填写经费申报审批汇总表交至校团委,校团委审批后,将审批后的报销金额报至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打款至相关负责人卡内;
5.所有学生社团提交的支付凭证的内容和金额应与活动经费决算表(含决算详细列表)一致,否则审核将不通过;
6.所有学生社团提交至挂靠单位处的支付凭证,挂靠单位应按学校财务的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备查。
(二)优秀学生社团奖励类
在社团星级评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获评四星级及以上的社团,可填写《优秀学生社团经费奖励申请表》申请奖励类经费,校团委审核通过后,报至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打款至相关负责人卡内,相关款项必须用于社团活动开支。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重大活动支持类经费的执行人及报销责任人应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学生社团日常活动支持类经费的执行人及报销责任人应为学生社团社长;优秀学生社团奖励类经费的执行人应为学生社团社长。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经批准接受的校外资助,应由学生社团财务人员根据本社团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活动专项经费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侵占或挪用。如发现有资金使用不当或违反学校财务规定的情况,将收回当学期对该社团的划拨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对涉事的社团进行整顿或强制注销。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所有在册学生社团及学生社团挂靠单位。
中共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