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1月批次学生岗位实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8浏览次数:154

各二级学院:

近期多地新冠疫情散发、形势依然严峻,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要求和上海市教委、学校(院)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岗位实习全流程管理、确保在岗实习学生健康安全,现就学校(院)近阶段的岗位实习管理工作重点提示如下:

一、权责明确、严格管理

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应高度重视岗位实习管理,由学院主要领导牵头,提高认识加强管理上下联动,充分发挥专业教学部、实习带队教师的作用,形成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和实习带队教师网格化管理机制,各负其责、权责明确

专科各学院应随时掌握实习学生的规模、计划、岗位等动态数据针对本学年实习教学管理系统更新、考核评价方式有所变动等情况,各二级学院、相关专业教学部负责人应根据本通知和《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指南》要求,在新系统内完善实践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习过程管理要求等,并落实检查制度,严格遵照执行。

二、分类管理检查到位

1.校企联动,确保岗位实习整体平稳、有序

在充分掌握实习生岗位实习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应建立与实习企业顺畅的沟通与联动工作机制,应会同实习企业在属地管理政策指导下,敦促学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保障学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岗位实习工作,学生应该根据专业及学校和学院通知,每天上报自身健康状况。

学院和企业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随时调整实习方案,及时上报学校(院),并确保通知到实习带队教师及学生。

2.师生互动,确保岗位实习教学高质量运行

全体在岗学生应自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每天向实习带队老师上报自身健康与在岗状态(专科学生使用新系统定位打卡功能、本科学生可使用微信等其他形式)。各相关二级学院实习带队教师落实实习管理相关规定,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主动与企业沟通坚决杜绝学生挂靠企业但不在岗、应实习而实际开展实习等情况发生。岗位实习实践教学期间,师生互动次数原则上不少于2次;专业负责人、实习带队教师应在学生到岗后周内,完成实习企业走访或与在岗学生沟通,确认学生实习状态

3.逐级落实,加强实习全过程督导

按照学生一人一档的要求,实习带队教师应督促学生按照专业实习计划要求,完成相关的学习任务校企双方带队老师应对实习生加强检查与督导并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及时互通信息,掌握学生实习动态,特别是实习异常情况。

教务处根据实习系统,定期对二级学院实习开展情况进行反馈和提示。实习过程管理将作为实习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纳入二级学院绩效考核指标。 

三、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实习办

联系人:董葵、郑辛酉

  话:021-57126347、021-57126299。

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