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岗位实习期间的过程管理,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岗位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特作以下工作提示,请各学院参照执行。
1.实习期间,学生上岗须在工学云APP内完成打卡签到,不上岗不用打卡,实习指导教师须定期查看签到异常情况。
2.实习期间,学生须在工学云APP或PC端按时填写实习周记,每周一篇。实习指导教师须在学生提交后一周内完成批阅。实习结束后,学生须在最后一周填写实习总结,实习指导教师及时批阅。学生实习周记、实习总结的填写与指导教师的批阅均须在工学云APP或PC端内完成。
3.各学院须加强岗位实习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监控,做好定期跟踪检查与指导服务,按月或按周通过工学云后台汇总数据监控学生岗位实习过程数据情况,及时督导。
4.实习岗位申请和实习单位变更需经三级审核(指导教师-学院-教务处),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随意变更实习单位。
5.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开展岗位实习的前期动员、中期检查和后期总结工作,了解学生岗位实习的进展情况和教师的指导情况,对存在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保证岗位实习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同时应当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
6.教务处对每届实习情况开展三次专项检查。岗位实习前期、中期、后期。重点检查《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教务处
2022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