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完善学校学术治理体系,深入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要求,根据《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学校的工作安排,启动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要坚持科学、规范、民主、公开的原则。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当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
二、委员名额
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暂定为15人,校学术委员会一般应当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人员担任,名额分配兼顾学科、专业的平衡。
各学院(部)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如下:酒店与烹饪学院2名,旅游与休闲管理学院2名,会展与经济管理学院2名,旅游与外语学院2名,马克思主义教研部/公共教学部1名。各学院(部)向学校推荐的人选中,担任学院(部)中层正副职干部不超过1人;且应根据学科布局、专业发展的需要。
三、候选人条件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学术造诣深,学风端正,治学严谨;
3.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办事公道;
4.对学术事业及其职责有深刻理解;
5.能正常履行委员职责,且能做满一届任期。
四、产生程序
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需经教学单位教师民主推荐、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公示、学校审定后产生。
各学院(部)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组织教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民主推荐,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投票产生,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将推荐名单提交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五、提交材料及时间
各学院(部)将《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学院推荐名单及投票结果》(附件2),《推荐委员个人基本情况表》(附件3),于11月11日下午14:30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一式三份报送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旅专1号行政楼304室),电子版发送至sitkyc@shnu.edu.cn。
联系人:
邓红娟 57126270,13917678822
电子邮箱:sitkyc@shnu.edu.cn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2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