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校(院)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2浏览次数:425

各有关二级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质量,现决定启动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请各有关二级单位、部门认真总结2022年申报的经验,结合国家重大需求、院系学科建设和教师自身科研优势,推进本单位2023年国家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了解项目类型,争取重点突破。各单位应全面盘点本单位科研力量,结合不同项目的申报条件,制定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教育学单列项目等项目的申报计划,并做好申报动员以及组织工作,争取重点突破。

二、认真遴选课题,明确研究目标。国家社科基金年底将发布《课题指南》,同时鼓励申报自选课题。申请人可结合各自的研究基础和学术前沿进行选题,待2023年《课题指南》正式发布后再进行微调。请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动员申报人员研究本学科往年立项课题,及时关注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结合自身学术优势,充分挖掘本单位特有资源,帮助本单位每位申报教师明确研究目标和申报选题。

三、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申报动员及组织工作

(1)各单位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将申报通知转发给每一位教师。

(2)请分管科研副院长排摸本单位符合申报资格的教师及申报意向,制定申报及预审工作具体方案。

(3)各学院召开申报动员和指导会。可邀请评审专家或本单位已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老师介绍申报经验。

 2.申报论证阶段

申请人填写预申报的申报书和活页。各学院请于2022年11月30日前收齐本单位申报项目的活页(申请书不需提交),于中午12点以前集中报送至奉贤校区1号行政楼304室,同时将学院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汇总表发至sitkyc@shnu.edu.cn。此时填报的活页仅供预审时使用。最终报送给全国哲社规划办的申报材料,请以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正式申报公告和申报材料为准。

 3.学校(院)层面组织预审辅导

研究院将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预审(具体预审形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确定),并给出具体的修改建议,校(院)预审时间另行通知

 4.修改提炼以及学校层面的预审

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建议反复修改提炼。全国哲社规划办正式发布2023年度申报公告后,旅专编制申报人员根据学校名额,确定申报人员;师大编制申报人员根据师大社科处正式申报通知,申报书将提交师大社科处。

 5.最终材料报送

申请人多次认真修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按申报的时间安排(将根据全国哲社办的申报公告另行通知)进行最终材料报送。

四、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各学院分管院长联系,也可直接与旅游研究院联系:

联系人:邓红娟   联系电话:13917678822  

电子邮箱:sitkyc@shnu.edu.cn

注意:师大编制老师请参考师大社科处网页通知(报送材料的时间和要求同上),链接如下:      http://www.shnu.edu.cn/c6/10/c288a771600/page.psp

 

旅游研究院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