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校(院)非实体科研机构与科研项目结项及年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30浏览次数:491

各二级单位、部门、非实体科研机构:

2022年度校(院)级各类科研项目结项工作布置如下:

一、结项检查安排

1.2021年度自选项目(2年期)、2022年决策咨询项目本次进行结项检查。

2.2021年度重点团队项目(3年期)本次进行年度检查。

3.非实体科研机构本次进行年度检查。

二、结项检查材料

1.校(院)重点团队项目、决策咨询项目、自选项目请填写附件1,手写签名(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2.非实体科研机构负责人请填写附件2,手写签名(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3.提交研究成果(复印件1份,按结题/年度检查报告目录排序,原件审核后归还)。同一研究成果不可重复用于多个机构与项目的结题与年度检查。决策咨询项目需同时提供课题研究报告(1-3万字,一式三份)。

4.若结项项目申请延期,请填写附件6。

5.各类课题与科研机构结项与年检要求见附件4-5。

三、时间节点与要求

1.请各单位审核、汇总材料并填写附件3《校(院)科研项目结项及中期检查汇总表汇总表》,收齐所有结项及年度检查材料,于12月5日下午15点前提交到旅游研究院(1号行政楼304),电子版发送到旅游研究院邮箱(sitkyc@shnu.edu.cn)。

2.《校(院)科研课题结项报告》《校(院)科研机构年度检查报告》《科研项目延期结项申请》《校(院)科研项目与科研机构结项及年度检查汇总表》需加盖部门公章及领导签字。

3.因归档需要,所有提交的科研成果材料不予退还。

4.科研机构和重点团队检查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四、若有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旅游研究院

联系人:邓红娟  电话:57126270   邮箱:sitkyc@shnu.edu.cn

旅游研究院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