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科普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7浏览次数:367

各有关二级单位、部门:

上海市科委已发布了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科普专项项目的通知,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有关二级单位、部门组织教师积极参与申报。申报要求及明细请点击以下链接:

https://stcsm.sh.gov.cn/zwgk/kyjhxm/xmsb/20230206/3d7f5a7ba37942ce90fce7f854aa45d4.html 

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提供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已有科普专项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方向课题。

8.本指南同一申报单位不得申报超过2项。请有意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于2023213日16:00前联系旅游研究院进行预申报,如申报项目超出2项,学校将邀请专家审核后限额上报

9.科普出版作品须提供完整的创作提纲和部分文本。科普微电影须提供完整的创作脚本。

10、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符合申报要求的老师于20222月23日前完成网上填写,并联系旅游研究院负责老师审核。

11师大编制老师请参考师大后续通知

12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旅游研究院联系。

联系人:邓红娟 邮箱:sitkyc@shnu.edu.cn


旅游研究院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