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3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学院、部门根据项目的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及条件:
1.晨光计划的资助对象是: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2.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4个月。
3.经费额度: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律用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新版《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请直接在本通知后的附件中下载。
2.申请书填写前请先学习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填写后用A4纸打印、复印,在左侧装订。
3.申请书中第八项内容“申请者承诺”请申请者认真阅读,并亲笔签名。
4.本项目采取校内限额申报,请有意申报本项目的老师提前跟所在学院、部门联系。
5.学校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15:00,请将纸质申请书(一式8份)及各学院、部门汇总好的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份交至奉贤校区一号行政楼304室,要求以学院为单位盖章报送,同时将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sitkyc@shnu.edu.cn。
6.由于是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入围者推荐到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答辩时间初定为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三、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旅游研究院联系:
联系人:邓红娟 联系电话:13917678822
E-mail:sitkyc@shnu.edu.cn
旅游研究院
2023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