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校(院)科研项目与非实体科研机构结项及年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0浏览次数:536

各二级相关单位、部门、非实体科研机构:

2023年度校(院)级各类项目结项工作布置如下:

一、项目检查安排

1.2022年、2023年度立项所有校(院)级科研一般项目,以及前期申请结项延期的项目。

2.2021年度成立的非实体科研机构和重点研究团队项目进行结项考核,建设周期不足3年的非实体科研机构和重点团队项目进行年度检查。请严格对照《校(院)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的考核要求完成结项报告和汇报。

3. 师德师风、党建项目的结项检查请关注组织人事处的相关通知。

二、结项检查材料

1.请各结项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应附件,手写签名,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原件复印件一式五份。

2.提交研究成果(原件、复印件各1份,按结题/年度检查报告目录排序,原件审核后归还)。同一研究成果不可交叉重复用于多个机构或项目的结题与年度检查。决策咨询项目需同时提供课题研究报告(1-3万字,一式五份)。

3.若项目需申请延期,请填写附件8,学院获部门审核同意后,提交旅游研究院。

4.各类校(院)科研项目与非实体科研机构结项与年检要求详见附件6-7。

三、时间节点与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部门真审核、汇总材料后并填写附件5《校(院)科研项目与非实体科研机构结项及年度检查汇总表》,收齐所有结项及年度检查材料,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请于12月27日下午15点前集中报送至旅游研究院(奉贤校区1号行政楼304),电子版发送到旅游研究院邮箱(sitkyc@shnu.edu.cn)。

2.非实体科研机构和重点团队检查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四、若有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旅游研究院

联系人:邓红娟 电话:13917678822   邮箱:sitkyc@shnu.edu.cn


旅游研究院

20231219

附件关于2023年度校(院)非实体科研机构与科研项目结项及年度检查的通知 附件1-8.rar

1 校(院)科研项目结项报告

2 校(院)科研项目年度检查报告

3.校(院)非实体科研机构结项报告

4.校(院)非实体科研机构年度检查报告

5 校(院)科研项目与非实体科研机构结项及年度检查汇总表

6 2023年校(院)级科研项目与非实体科研机构结项要求

7 校(院)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修订)

8 校(院)级科研项目延期结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