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6浏览次数:1880

各二级学院: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至今已成功举办十八届。竞赛创办以来,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推动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深化学生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集中展示了我校的育人成果,体现了鲜明的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在我校产生了广泛良好的影响。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强化上海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助力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引导激励我校大学生的科学探索精神,努力营造我校良好学术及科创氛围,学校决定启动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

凡在2025年6月1日以前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学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作品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者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三、申报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5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者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 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且集体作品总作者数不得超过8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者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者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 3 名教师指导完成。作品完成全国竞赛申报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

四、申报数量

原则上,每个学院应推荐不少于5项作品至校级选拔赛,不设上限。

五、组织实施

2025年3月:学院选拔及项目孵化阶段

各学院积极组织动员与挖掘院内优秀学生作品参与比赛,申报作品应有一定成果基础,自然科学类论文项目应具有较高学术水准,发表在较高论文专区,哲学社会类项目选题应切合当下社会热点,且具有一定前期调研基础,科技发明类项目应具备相关专利及发表论文。

建议学院组织院级选拔遴选活动,按照一定比例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级选拔、项目孵化。

2025年4月:推荐作品参加“挑战杯”市赛

学院团总支应于2025年3月2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项目的《校赛申报书》《竞赛校内汇总表》的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邮箱。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以答辩评审等形式,对学院推荐的申报项目开展多轮评审,项目逐步淘汰,最终择优选拔出代表我校参加2025年市赛项目。

联系人:王磊

电话:021-57126203

邮箱:18817313426@163.com




关于开展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附件包括:

1.第十九届“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预通知

2.第十九届“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汇总表

3.第十九届“挑战杯”校赛作品申报书(科技发明制作类)

4.第十九届“挑战杯”校赛作品申报书(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

5.第十九届“挑战杯”校赛作品申报书(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校团委

学生工作部(处)

旅游研究院

教务处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