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师生员工在校内使用两轮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8浏览次数:31

各部门、各学院:

依据上师大保卫处的工作要求,为加强校园两轮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师生出行安全,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学校拟对校园内两轮电动自行车开展规范化管理,现将有关登记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登记原则

本次登记涉及后续学校对校园两轮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师生员工应遵循“应登记尽登记”的原则。

二、登记对象

目前正在校内使用两轮电动自行车的在职教工、在校学生、在校务工人员(每人限一辆)。

三、登记方式

扫描以下二维码登记。

四、登记截止时间

2025年4月30日24时

五、注意事项

1.登记的两轮电动自行车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要求并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2.经改装、加装影响安全行驶部件的,改变车辆结构、主要技术参数、性能的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

3.此次登记工作和后期的校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联。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