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机关各部门师生满意度测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8浏览次数:67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学校(院)机关单位完善制度、规范行为、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现就2022年机关各部门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请广大师生踊跃参与测评工作。

一、测评范围和内容

1.测评对象:机关各部门;

2.参评人员:全校(院)教职工和专科学生;

3. 测评内容: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围绕学校(院)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工作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文风会风、廉洁自律等为主要考评内容(详见信息门户测评系统)。

二、测评方式

1.全校师生可在规定的时间段(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18日)内登录满意度测评系统参加测评,测评人员信息实行匿名处理。

2.测评结果有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五个等级,其中不满意选项可以留言。

3.满意度测评系统需登录校园网主页后通过信息门户进入,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

三、联系人、联系方式

机关党总支联系人:

陆秀枝     电话:57126262

四、工作要求

1.学校各单位要把握机关满意度测评工作的指导思想,采用多种形式认真宣传动员,使师生员工充分认识机关满意度测评工作对于推进民主监督、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服务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把握测评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发展的眼光,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紧密配合,积极组织师生参与到测评工作中,确保顺利有序进行。

2.机关各单位作为机关满意度测评的主体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坚持以评促改、注重实效的原则,主动开门听取师生意见,认真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长效机制,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机关党总支

2022年12月8日